Sunday, April 11, 2010

趙明福冤死案 (2)

原来,只是一场不知真假的见鬼。

那又是的,无 凭无据,只凭片面之词;还要不懂是发梦还是见鬼的片面之词那才叫够力。

可是一个人好好的直着进,横着出来,在2008年的大选之后才去当 欧阳捍华的助理,结果隔年7月就毙命,他的政治理想只有一年零两个月那么短命。


人命关天吶,不冤就有鬼了。



蘇淑慧冤不冤?
可是依然有人說她未婚先孕,自作自受。
一整個漠視未婚先孕,跟人命關天是兩碼子事的事實。

見著伊人彷彿滴不盡的淚水
念著腹中未曾謀面的那塊肉,趙明福能死得甘心嗎?
如果是你,你能像自己說的那般下放嗎?


照片 提供:號外周報攝影記者謝名彬/林振輝

问:如果明福是在过世一个礼拜后就显灵,为什么到现在你们才愿意讲出来?
答:
(苦涩)我们讲了有人敢写吗?写了有人相信吗?我 自己都不相信啦何况其它人?你知道他的家人去问米吗?

第一次问米我没有去,第二次我有跟他们一起去Batu Pahat是因为赵妈妈说,他们也不知道是信好还是不信好,如果明福上来认得你是谁我们就相信,因为他家人都上过报了,全国人都认得他们,如果问米婆有心 要骗我们也分不出来。


Mandy:“我们讲了有人敢写吗?”
“寫了,有人會相信嗎?”



问:OK,第二次问米时明福说了什么?
答:
(苦 笑)很可惜,我听不懂福建话……。(搥心肝惨叫: 啊──?!)他一上来就用福建话讲讲讲,一样样赵明福生前讲话的pattern,我心就想死咯我一句也不会 听!(虽然你不会听,可是一 定有人跟你说准不准的嘛!)很准!

问:他说了什么让你觉得准,事发过程?
答:
没有讲过程,但是他(被召魂的明福)有讲结 论。OK,你要清楚第2次问米的目的是要知道他介不介意我们开棺,他一来就说不介意。

他说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之后,他已经看到自己前生做了 什么事以致今生要横死。他讲,这样的结局是他的因果来的。他接受自己横死的事实。你以为他的死法不痛苦呀,他是被…‥(为了尊重验尸庭,下删两百字我知道我知道,相信我,站在有話說不出 的位置,我比你還無奈)。

他说前生他犯下的错,今生要承受两次死亡的痛苦来弥补。第一次他已经受不住死了。第二次……(眼红)就是要再被人家再劏多一次。 华人是说入土为安,可是他死了还要再被挖出来,再给人家开膛剖胸一次。



Mandy:“你以為他的死法不痛苦呀?”
“他死了一次,還要再給人多一次!”


据说,赵妈妈接受不到,闻言马上就哭 了。


以 为死了已经够惨,没有想到死不是最惨的; 因为还要再死一次。

将心比心,确实没有父母可以接受这等验完再验,劏了一次又一次的惨事。


放大照片,你會看到沒有一對不流淚的眼睛。

趙媽媽在喚一個回不來的人
而明福在回一個回不去的家

以為喚兒兒不歸
但那縷陰魂又幾曾有離開過?

為人母者的悲傷,不需要做過母親也能夠體會

自此之後,家再也湊不成一個圓


问:有说到他在坠楼前,是生是死吗?
答:
OK 这个是第2个打电话来的人跟我说的,她是在赵明福100天圆坟前两天才从芙蓉打来的。她也是不看新闻的连赵明福也不知道是谁,我记得很清楚,那是10月森 美兰峇眼槟榔补选的时候,我们有做banner挂明福的照片。

这个女孩子跟朋友去听讲座看热闹,一看到明福的照片就吓到。她说明福去找她很多次了,她一躺下去就看到赵明 福。但是她没有去理它,因为她是有阴阳眼的,老早就见怪不怪。我可以说,赵明福很猛鬼──给我的感觉是他到处去报梦找人伸冤。

我 认识的赵明福是个很喜欢打抱不平的人,不平则鸣,死得这样不明不白他死不瞑目到处找人申诉想要讨回公道我觉得这种作法很像他。


她說,她看到有3個人……


问:芙蓉这个女生看到什么?
答:她也不能肯定是梦到 还是看到。她说,明福让她看到一些画面,她看到有3个人……(边说边抹泪。)(对不起,为尊重法庭,無奈再下删200字)。问题是,这个女生跟梳邦的主妇是不认 识的,为什么她们说的话竟然一样提到3个人?

我相信明福断气前,他的脑电波所遗留下来的磁场在影响某一些有感应的人。

你 们想想,验尸报告说赵明福坠楼时有可能是失去意志而己,他可能还没有死的。法庭上很多证词我解释不到也想象不到,为什么他侧着身子掉下来可是胸口会有伤 的?我很后悔自己当年没有去念鉴证科,不然我就可以帮明福找出真相。

问:所以芙蓉女生是看到而不是梦到?
答:她也有梦到明福…… 呃,好像是说在半梦半醒之间。她看到明福一直跟她说他没有时间了,还把她带到一个长满了很多茅草的地方,指着一只在高脚屋下的黑瓮,上面绑一条红色的丝 带。他说他困在里面,叫女生放他出来。

女生听不明白,在着急时高脚屋有人提把枪追出来,她一吓到就把瓮打破了。

瓮一破, 她即刻清醒过来。


转载自 http://donglim.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09.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